南莫中学:严肃财经纪律 加强财务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与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预防无预算和超预算支出等情况的发生,4月24日上午,南莫中学召开了2018年度预算执行与财务管理工作会议。李慧副校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学校总务处、会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会计室通报了学校2018年度预算报告编制的基本情况。结合学校2017年度各部门在预算执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处置中的问题,强调2018年度要强化支出预算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同时要加快预算资金的执行进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与会人员还一起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公用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
李校长对各部门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观念,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在财经纪律约束下开展工作。二是要集中管理。学校设置由校长负责、财务分管领导主管、总务主任具体实施、会计和出纳分别进行核算和资金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执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收费项目必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所收费用全部上缴财政专户,纳入县财政统一管理审核使用。三是要预算管理。根据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略有节余的原则,每学期开学初,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安保处、总务处和团委等部门先行制订各自的经费预算,经财务分管副校长召集总务处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的办公会议平衡后执行,作为控制日常收支的依据。学校预算在各部门预算的基础上根据非税收入和学校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经学校校务会研究确定。四是要计划支出。各部门凭签字后“经费计划使用单”组织实施。凡涉及物品采购,由使用单位和总务处共同采购。无计划单的经费使用,任何处室或个人都不得实施,也不予审批报支。五是要逐级审批。计划实施完毕后,凭计划单、正规票据、购物清单进行审批支付:先由经办人签字(货物购进发票需经保管签字)、总务主任初审、财务主管副校长审批,工作分管领导审知、校长审签后,出纳方可核支。(文/倪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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