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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学期收费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2-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海安县南莫中学(初中)

2016年秋季学期收费公示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其标准由各校按实际就餐天数按实收取,期末与学生结算;代收费项目为“一科一辅”费用。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我校学生就餐实行刷卡消费,学生自主充值、自主消费;同时,按省市规定本校还代收“一科一辅”费用,收费标准是:

初一年级:99.2元/生·学期

初二年级:110.4元/生·学期

初三年级:108.6元/生·学期

 

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海安县教育局:   0513-88910134, jyjtsxx@163.com

海安县南莫中学: 0513-88478868、0513-88471802

 nmzxtsxx@163.com

 

 

海安县南莫中学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海安县南莫中学(高中)

2016年秋季学期收费公示

现将我校2016年秋季学期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学费

我校本学期学费标准为840元/生,对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

二、代办费(单位:元/生.学期)

年级

教材(含英语录音教材)

作业本费

社会实践活动费

合计

高一

450

80

50

580

高二

380

80

50

510

高三

140

80

 

220

 

三、住宿费

宿舍分类

所在栋数

房间住宿人数

生均使用面积(平方米)

房间设备设施

收费标准(元/生.学期)

文件依据

备注

公寓式宿舍

1-2

6-10

5-6

卫生间、洗漱间

200

海价费[2011]5号文件

标准中已含水电费

 

四、伙食费

我校学生就餐实行刷卡消费,不统一预收伙食费。学生自主充值、自主消费。

 

 

 

 

 

 

 

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海安县教育局:   0513-88910134, jyjtsxx@163.com

海安县南莫中学: 0513-88478868、0513-88471802

 nmzxtsxx@163.com

 

 

海安县南莫中学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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