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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南莫中学(高中)2015年春季学期收费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2-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海安县南莫中学(高中)

2015年春季学期收费公示

根据海价费[2015]7号文件和海教纪【2015】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春季学期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学费

我校本学期学费标准为840元/生,对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

二、代办费(单位:元/生.学期)

 

年级

教材(含英语录音教材)

作业本费

社会实践活动费

合计

高一

400

80

50

530

高二

280

80

50

410

高三

50

80

 

130

 

三、教辅材料收费

 

年级

标准(单位:元)

高一年级

84.4

高二年级

物化53.1;物生42.4;政史63.6;史地53

高三年级

0

 

三、住宿费

 

宿舍分类

所在栋数

房间住宿人数

生均使用面积(平方米)

房间设备设施

收费标准(元/生.学期)

文件依据

备注

公寓式宿舍

1-2

6-10

5-6

卫生间、洗漱间

200

海价费[2011]5号文件

标准中已含水电费

 

说明:根据省市文件规定,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生宿舍,其住宿费由各学校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按学期收取,并填写上表后公示。

四、伙食费

我校学生就餐实行刷卡消费,不统一预收伙食费。学生自主充值、自主消费。

 

 

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海安县教育局:   0513-88910134, jyjtsxx@163.com

海安县南莫中学: 0513-88478868、0513-88471802

 nmzxtsxx@163.com

 

 

海安县南莫中学

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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