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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南莫中学(初中)2015年春季学期收费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2-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海安县南莫中学(初中)

2015年春季学期收费公示

 

一、 教辅材料收费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样式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14】19号规定:“订购教辅材料经省和各地物价局批准,列为学校代收费项目。”我校2015年春季学期各年级教辅材料收费标准如下表:

 

年级

标准(单位:元)

初一年级

107.6

初二年级

133.6

初三年级

182

 

二、 伙食费

根据海价费【2015】7号文件规定,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按照《南通市中小学食堂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通价规【2012】1号)执行。我校学生就餐实行刷卡消费,学生自主充值、自主消费。

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海安县教育局:   0513-88910134, jyjtsxx@163.com

海安县南莫中学: 0513-88478868、0513-88471802

 nmzxtsxx@163.com

海安县南莫中学

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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