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海陵中学、南莫中学公办寄宿制学校 2023年初一年级招生公告
海安市南莫中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狠抓过程管理和效能管理,不断推进“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坚持五育并举、融合育人,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取得了可喜的办学成绩,被评为海安市教学质量综合督导评估“五星级学校”、江苏省初中教学团队建设“优秀学校”。学校环境优美,硬件设施一流,师资力量雄厚。
根据《海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海教发〔2023〕20号),今年秋季,海安市南莫中学与海陵中学实行集团化办学,试点优质公办寄宿制学校,办学地点在南莫中学。两校在教育管理、课堂教学、师资配备、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全方位交流,携手并进,共同打造海安市优质公办寄宿制学校,助力海安教育高质量发展。
现将本校2023年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本施教区内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有寄宿意向的我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报名办法
1.网上申报(如家长不能完成,可到南莫中学毓秀楼一楼大厅咨询、办理申报)。
7月18日~21日,监护人通过“我的海安”APP(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在指定通道完成入学信息上报:网上填写和拍照上传相关信息,拍照内容包含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等重要信息,要求资料真实、画面清晰、信息全面。
2.网上初审
7月18日~7月22日
3.现场审核
⑴按施教区入学
7月22日~23日,监护人带户口本、小学毕业证、父母双方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至海安市南莫中学毓秀楼一楼大厅进行资料的现场复审。
⑵统筹安排入学
7月24日~25日,监护人带相关证明原件,到毓秀楼一楼大厅进行现场复审。
4.名单公示
7月26日,公示入学名单。
5.发放入学告知书
7月29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上午8:00~11:00),地点:海安市南莫中学毓秀楼一楼大厅。
三、正式报到
8月21日~24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请携带《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至海安市南莫中学毓秀楼一楼大厅报到。
四、特别提醒
1.招生联系电话:13485153226李老师、13485155515杨老师、13813795089杨老师;
2.扫码加入“南莫中学2023年初一新生家长群”
海安市南莫中学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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