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莫中学组织教职工签订相关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9月2日下午,南莫中学在揽月楼大阶梯教室召开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市局文件精神,签订《海安市南莫中学2019—2020学年度教师安全管理责任书》和《南莫中学校园内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安全管理处主任孙井林在会上强调有关注意事项。
关于教师安全管理,孙主任指出,安全教育要渗透学科教学,大力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抓好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及时处理课堂突发事件;每节课前首先检查学生缺席情况,并及时与班主任和学校取得联系;密切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安全特别是学生心理安全工作。
关于车辆安全管理,孙主任要求,小心驾驶,谨慎慢行。在校园内一定要低速行使,在学生上放学高峰一定要停车等待,不尾随或强行通过。任何车辆不得随意进入教学区,要按指定地点规范停放。学校车位紧张,家长车辆只能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临时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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