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民法典》宣讲进校园 普法护航助成长
为贯彻落实“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重要精神,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5月17日下午,海安市南莫中学邀请学校法治副校长、市人民检察院沈海鹏检察官到学校开展《民法典》宣讲专题讲座。
校务委员郑道富主持会议,德育处主任薛玉林参加活动,主会场设在大阶梯教室,全校学生收看了本次宣讲。
沈海鹏首先阐释了民法典的概念和我国制定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他说,成文法最高的以及最完善的形态是法典,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司法关系的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是迄今为止我国条文数最多的一部法律,真正照顾到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沈海鹏结合《民法典》的法律条文和日常生活实例使同学们明白了自己“在法律上属于什么人?”以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格权、婚姻家庭法定结婚年龄等相关法律问题。
沈海鹏着重对《民法典》的结构和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他对《民法典》各编中的亮点,尤其与同学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解读,并以事例的形式进行了分析,就“事”说“法”,使大家懂得了“《民法典》是如何守护我们的一生”。
沈海鹏勉励广大同学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享受健康法治生活。
沈海鹏检察官亲切富有感染力的语言、娓娓道来的丰富案例、深入浅出的解读,使与会师生对《民法典》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宣讲活动结束后,各班还开展了主题班会,交流心得体会。
南莫中学一直高度重视对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学习、宣传《民法典》是学校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让他们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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