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居家观察的通知
海教基〔2020〕7号
关于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居家观察的
通 知
各区镇教管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2月4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下发了《关于迅速建立中小学师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苏控防组﹝2020﹞8号)。为迅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现就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统一居家观察通知如下:
1. 从2月4日起,全系统教职工、学生(幼儿)除了按规定上班或防疫值班需要,均在家进行自我观察,做好体温监测记录(学生在家长的指导下开展)。同时,要求所有人员提醒或敦促家庭成员一起居家观察,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尽量不与家庭成员以外人员接触,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不参加任何聚会。居家观察持续14日,至2月17日,中途不间断。
2.要着重关注寒假期间有注重点疫区旅居史或在外地过年的师生员工返海出发地、到达时间以及同行人员情况,着重关注与重点疫区人员、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的居家观察情况,一定要全程跟踪,摸准实情,掌握动向。
3.要指导广大师生员工在居家观察期间学习防疫知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适当开展体育锻炼,切实做好个人防护;要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资源研发和线上授课答疑水平,着力提升学生线上学习效率和质量,做到“延学不停学,防疫教学两不误”。
4.班级、学校、区镇和教体局实行逐级日报制。开学前学生在家填写《海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健康档案卡》(从2月4日起)填写,每日向班主任报告信息(可通过班级群)。各班由班主任负责,在当日18:00前对本班所有学生当日居家观察情况进行查询登记。各学校安排专人,于当日20:00前对本单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当日居家观察情况进行登记汇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后上报所属区镇教办。各完职中、局直单位、区镇教办将本单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当日居家观察情况汇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后,于次日上午9:00前发至基教科邮箱hajtjjjk@163.com。因日报数据需逐级上报,请各单位务必把握时点,切勿延误。2月6日上午9:00前,报送2月4日、2月5日的观察监测情况,以后逐日按时报送。
5.各单位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一把手对“14日居家观察”要亲自组织、亲自督查、亲自把关,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把居家观察监测的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师生员工。信息摸排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瞒报,更不可以填报表来代替逐日核查、逐人核查。《居家观察日报表》分别由学校、区镇教办逐日存档备案。春季学期开学后,要组织所有师生员工对“14日居家观察”监测情况签字确认。
上述要求请即落实!
附件1: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下发了《关于迅速建立中小学师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
附件2:海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居家隔离情况日报表、
海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居家隔离情况日报表、海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居家隔离情况统计表(区镇局直学校统计表)
附件3:海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健康档案卡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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