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治精神,共建法治社会
——记南莫中学洪乐老师参赛南通市优课评比
11月22日至24日,南通市第十届中小学优秀班会课比赛在海门中学举行。海安县南莫中学洪乐老师代表海安县参赛,执教的《一元钱的官司》一课喜获一等奖。
这节班会课比赛以“法治精神”为主题,从学生的实际生活出发,选取了盲人蒋银栋先生为一元钱的公交车费打官司为班会背景,用“一元钱的官司该不该打”、“一元钱的官司值不值得打”、“一元钱的官司是否都要打”三个环节串联课堂,通过游戏体验、视频感受、合作展示等多样的形式,让学生人人参与,凸现学生的认识力、思辨力和表现力,让学生在活动中明辨是非,增强法治意识。学生在活动中体验着在法治社会里应该敢于用法维权,智于用法维权的理念,同时又在活动中养成当自己权益受到侵犯时养成寻找法律帮忙的习惯。“法治精神”概括起来,就是法律至上的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一个重要主题词,仍处于未成年人范围的中学生是一群权利容易受到侵犯、容易被忽视的群体,这节班会的主旨就是加强这一阶段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使他们养成用法维权的法治习惯。这节班会课真正实现了“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的育人效果,赢得了现场评委们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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